那些年,疯狂地爱着一个人。 鬼迷心窍了一般,神魂颠倒,啼泪欢颜,一切皆是无常。晚自习后苦守在冷清的教室里,准备好帽子和围巾,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只为了走廊上的电话铃声响起,我就欢快地扑向校门口,通常他会在那里等我,多冷多冷的天,脸都会因为心里的激动而泛红。他并不知道我每晚借故逗留只为了等他的电话,有的时候,电话会一整晚沉默,或者打来了,却只是淡淡的问候,然后挂掉。我无言地收拾好帽子和围巾,必然会一夜辗转无眠。
有的时候还会逃课,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悄悄地从后门溜走。嘻笑着和他去公园,那个小小的公园,密密地种着高高的树,浓浓的竹,还有一个浅浅的湖。他拉着我的手,绕湖一圈又一圈地转,通常是转着转着,公园的门便关了,他带我翻墙。踩着旁边的树枝爬上围墙,那边却是硬硬的水泥地,他便先跳下,稳稳地对我张开双臂,我从围墙上凌空跳下,被他结结实实地搂在怀里,那一刻不可抑制地感觉到心醉的眩晕。
那些年,几乎所有的时间和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了。欢笑、猜想、渴盼、思念、想象、回忆……种种甜蜜的花儿偷偷开在爱情的眼睛里,我像是一只殷勤的蜜蜂,一生只有那个姹紫嫣红的春天。
甚至还为他改变了很多。学着吃辛辣的菜食;学着认汽车的品牌;学着关心足球的胜负;学着对每一个人讲并不太熟练的普通话;非常关心一个个遥远而陌生的城市,只因为那些地方或多或少地和他有关系;每个月都买一本读者,然后和他在路旁共同翻看。直到如今,我还保留着当年那一摞厚厚的读者,崭新的。
但是心里,却经常莫名的忧伤。青春还像是一块柔软崭新的手工织布,他的容颜却是旧旧的,所有的人都认为我疯了,这个大西北来的流浪汉,没有钱,没有良好的学识,甚至没有讨人喜欢的相貌,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罢了。这样的爱,会长久吗?或者,这样的爱到底是不是爱?
那些年,我很固执,宁愿不相信任何关于爱情的预言。爱一个人,和年龄无关,和他的一切无关,我这样执著地回答每一个人。
然而,欢颜的背后,却藏着数不清的未知。
其实那些年,我还很任性。所有的忧伤,所有的疑虑,所有青春的冲动和自以为是,我统统没有保留地丢给他。
最后,他走了,在一次我声嘶力竭的大吵之后,我没有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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