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感情加油
为爱情疗伤

失身女孩,给失身女孩一条生路

二十三年前,我十岁。那个夏日夜晚,邻村放电影。同院的远房叔叔带着我去看电影。叔叔的腿因病致残,却很会讲故事,深得孩子们的欢心。电影很好看,回来的路上叔叔走得很慢,我也放慢脚步配合他的速度。慢慢地,路上再也没什么人了,两边的山林不时有夜鸟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叫声。我不知不觉紧紧靠向叔叔。到离村子不远的一片竹林时,叔叔坐了下来。我想拉他起来快走,他却一把将我拖倒,并趁势将我弄翻在地,随即他的身体俯下来,俯下来,成了我此后一刻也不能忘的噩梦。
  
  那夜,胆小温驯的我因为惧怕黑漆漆的夜晚,竟然又选择了跟叔叔一起回家。叔叔叮嘱我:“不要告诉你爸爸妈妈啊,以后叔叔还带你来。”
  
  就算我只有十岁,还不知道这件事对我人生的影响,但我已知道这是一件很不对的事。我没有告诉父母,但再也没有跟他看过电影了。
  
  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单独跟任何一个男人相处,包括我父亲与祖父。
  
  少女的绝望
  
  时间再过去八年,我成了一名大学生。从乡下来到省城,我骤然知道了许多以前闻所未闻的事,也明白了“处女”的意思。
  
  那是在宿舍的夜谈中,年纪最大的室友讲起了她邻居的故事,说那个女人新婚第二天丈夫便要离婚,因为她已经不是处女了。另一个女孩呆头呆脑地问:“到底怎样才算不是处女?”我心一跳,这也正是我想要知道的答案。老大不屑道:“笨,就是那地方已经被男人碰过了。”全宿舍一阵沉默。有人不死心:“那丈夫怎么就知道她不是处女了?”“女人第一次,会流血的。”
  
  那一瞬间,我的心立时沉入了永不会迎来
黎明的茫茫黑夜之中。我异常清晰地记起了那个夏夜我回家洗澡时,白色内裤上的暗红色血迹。
  
  那一席夜谈,让我的青春没来得及开放便已枯萎。我不说不笑不幻想,不理男生,甚至连女生也不多理,只是一味地读书,拿全校最高等级的奖学金。
  
  然而青春在我身体上的蓬勃却是挡不住的,就如我挡不住那个叫沈岩的男孩一次次拿了电影票来问:“今晚去看电影吗?”我拼命躲着他,可是有关爱情的一切,还是一步步地迈进我的生命。
  
  然而我固执的拒绝终于让他退却。当我在食堂里看着他开心地吃掉另一个女生夹到他碗里的肥肉时,我仿佛看见我的心每一处都向外喷着血。那是我的初恋,那种痛,铭心刻骨。
  
  直到参加工作,一个又一个男生如沈岩那般试图走进我的生活,每一次我都摆出了拒绝的姿势。不是我不心动,而是我始终忘不了那一夜关于“处女”的卧谈会,更忘不了十岁时的那个夏夜。
  
  婚姻不是避难所
  
  毕业后我没有回老家县城,而是选择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小城市。因为恨那个人,连带着那块土地也恨上了。那些年,一想起家乡,我便会想起那个夜晚,身体便会不由自主地发抖。
  
  单位食堂只开中餐,晚上我便不得不去买菜。菜场的人饶有兴趣地学着我的普通话,故意喊高价钱。我时常想,若是能找个本地男人,就可以由他陪我去买菜,去面对一切需要面对的事。
  
  有两个男人进入了我的视线,顾与刘。顾年轻帅气,有一份好工作,有不错的家庭背景。他毫不掩饰的情意让我煎熬不已,如果没有十岁时的那个夜晚,我与他会是一对相配的恋人。可是……我只能选择刘。刘长相平凡,衣服上总有斑点油渍,还喜欢打牌赌博。得知我要与刘订婚时,顾抓住我,狂喊:“为什么!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我紧咬牙关,不看他的眼睛,冰冷地说:“我们不合适。”顾哭了,骂我:“你这个傻女人,你会后悔的!”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心裂成了碎片。
  
  其实那时的人们思想观念早已经开放了,小城里到广东打工的人回去总是绘声绘色地说起那边的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的事情。我常常幻想,也许,刘会是一个不计较妻子是不是处女的开通的男人。
  
  然而我错了。在订婚后不久的一个夜晚,刘用蛮力得到了我的身体。事后他冷冷地说:“原来已经被人碰过了,所以你才选我吧。行,反正我们以后也就将就着过吧。”
  
  我躺在床上,绝望得想去死。那一刻,我看透了刘的本质,也看清楚了与他在一起的将来。但那个时候,我没有胆量也没有力气逃离。
  
  幸好,1999年我去了东莞出差,那生机勃勃的城市让我忽然有了参与的欲望。此念一起,我欣喜地想到,如果来东莞,我的生活里便再没有了刘,没有了那些喜欢探人私隐的同事……我沉在黑暗中的心见到了久违的光明,尤其是得知广东这块地方有很多独身女性时,我更是舒了一口气。
  
  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回去收拾了必要的东西,来到东莞,找工作,租房子,安定下来。我没有再打过电话回单位,刘便如一团垃圾一样,从我生命中彻底地被抛开了。
  
  复仇之心
  
  时间来到2006年七月,我因父亲生病,终于回了一趟我大学毕业后就不曾回过的家。现在的我已不复从前:我和刘解除了婚姻关系,在东莞买了一套小小的住房,还有了乡下人一辈子也没法想象的存款。唯有不爱说笑不幻想的习惯,一如从前。
  
  十一年不曾回过的家,已经相当陌生了。大院里有了诸多新鲜面孔,而我恨的那个人的女儿已经十五岁,刚刚初中毕业,正在等着中考的分数下来。
  
  当我坐着崭新的出租车,带着大包小包回到大院时,所有人都出来看我。我将礼物挨家挨户送上,当然,除了那个人家。这一趟回家,我除了给父亲治病,也做了一件善事:我捐助了家族中所有因为家穷而上不起学的孩子的学费。家族小,上学的孩子只有两个,这样的捐助费用,甚至用不了我一千块钱。当然,这个统计中不包括那个人的女儿,哪怕我明知他家很穷。
  
  当我将钱送到需要捐助的孩子父母手中时,他们都感恩戴德地向我致谢。我淡然地笑,真诚地向他们许诺:只要孩子喜欢上学,以后我还会看情况捐助的。
  
  做这一切的时候,我看见他与他女儿美云站在大院里连成一条的屋檐下。我微扫了一眼,心中有一丝解气的快感。我走过去问:“美云,你的学费有着落了吗?”美云摇头。我说:“没问题,姐可以帮你。”那父女俩的脸刹那间亮堂起来,可是男人的眼不敢与我对视,只是望着某个虚空的地方。我笑着对美云说:“让你爸爸晚上来我家拿吧。”
  
  晚上,他来了我家,嗫嚅着,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的样子。那一刻,如果有一支枪在我手里,我会毫不犹豫地毙了他。我冷冷地问:“是为美云的学费来的吧?”他低声说:“是!”我呵呵地笑起来,眼神像刀一样扔过去:“行啊,你把美云叫过来,当着我的面告诉她,你曾经对我做过什么禽兽不如的事!”他脸色唰地惨白,扑通一声跪下:“我该死,我该死!”我怕惊动隔壁屋里看电视的父母,压低声音说:“该死?二十多年了,也不见你死?或许你死了,我反而会帮助美云了。”说完,我不顾还跪在地上的他,施施然走开。
  
  终于放下
  
  凌晨一点,乡间万籁俱静。我披衣起床看星星,这是回家后养成的习惯,站在深蓝的苍穹下看浩瀚星空,心境会开阔许多。我打开门,走到院子里公用的晒谷坪,再过去便是一个深水池塘,平时供半个村子的人洗洗涮涮的。
  
  我无意中一瞄,看见池塘靠水的台阶边有个烟头在闪亮。心里一惊,是谁呢,悄没声息地坐在那里?还没来得及多想,那烟头已经扔向水里,接着那人影站起身来,只向下跨了一级,我便认出是谁来了———他瘸脚走路的姿势与常人太不一样。他看来是打算悄无声息地走进水里,是的,走进水里。
  
  我全身冰凉,看着他向水里越走越深,越走越深,眼看水就要淹过他的头顶———我知道他从小就因为瘸腿的缘故不会游泳,但我咬着牙告诉自己,他罪有应得,他该死。终于,他整个人都沉到水下,又因为水的浮力向上浮起,再往下沉……我的手心越来越凉,越来越凉,突然间,我被我自己高亢的划破夜空的声音吓倒了:“救人呀!兵叔跳水了!”……
  
  第二天一早,我将两千块钱交到了美云手里,还跟她细细讲了女孩子家单身在外的防身要点。拉着美云的手,我知道,我终于放下了十岁时的那个夜晚。
  
  我一时半会还理不清我自己那一瞬间风起云涌的心情,但我察觉到了,我身体里还有另一个我,纯真热情,善良宽容,那个我超越在这个满怀仇恨和愤怒的我之上,救了仇人的命,并施恩于他的后人。对我而言,这是一次猝不及防的成长———我发现了另一个自己,并欣然接受了她,让她为我的生命导航。

失身女孩,给失身女孩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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