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吴同学的日子里,政府大楼依旧按部就班在运转,氮肥厂的拆迁工作也开展得如火如荼。所谓财大气粗,开发商提供的安置房已一步到位,就等那些叫苦连天的拆迁户搬进新居,开拔铲机入场了。省委组织部的红头文件很快传达过来了,吴同学留待新用,常务副市长由建委主任出身的凌副市长担当,自然也就挑起了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重任。这才是真正的行家,至少不会像吴同学那样靠体察民情来给铲机引路。拆迁不是防洪,疏导非但不能通路,反而造就出“钉子户”来,给你搁到路中央,等着扎轮胎。新常务副组长的策略很见效,你不是赖着不签协议吗?咱给你立马行政仲裁,裁决书一下达,那就有了法定拆迁依据,你就是不服上法院“民告官”,也阻挡不了滚滚灰尘下将你的房子铲塌。打官司对老百姓来说,是消耗不起的,更何况是告政府,这种拆迁行政官司没两年下来是没有结果的,末了还是驳回起诉,来回一折腾,受损的还是你拆迁户不是?这样的前车之鉴实在太多,老百姓是最容易从众的,东家一搬,西家就担惊受怕了,自己主动搬离总比强制拆迁要多保留点财物、窗户玻璃什么的,自己卸下来以后还能继续充当遮风避雨的工具。
扛着煤气罐死守最后一块阵地的“钉子户”能有几人啊?
反正拆迁工作比预期要顺利得多,至少古塔上没人奋身跳江的。
当烫手的山芋在传递中降温后,那也是个软柿子,随便你怎么捏了。
吴同学原以为谁接到手上谁倒霉,结果相反,在凌副市长的拿捏下,一切都圆满了,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首肯,在城市改建上先拔头筹,也充分证明,北京来的吴副市长是不称职的,见难而退,圆滑有余。
对此现象,拆迁户们只能用顺口溜以解心头之闷:车间倒了卖机器,厂房倒了卖地皮。
最失望的当数老头子,坐山观虎斗的场面没出现,拆迁户偃旗息鼓了,实在叫他不甘心哪!
秘书长的位置换上了新椅子,而吴同学迟迟未归,常务副市长的缺位已有人填补了,剩下一个副市长的位置也该有人到任了。壹号向省委组织部举荐的人选是氮肥厂所在区的那位邢区长,拔掉了氮肥厂那块刺头,邢区长这个“地主”也算是将功赎罪了,用成绩粉饰了“暴力事件”刻录下的记大过处分。
壹号在吹风会上对邢区长的评价比较客观: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地主”其实并不好当,不光要应付群众上访,还要疲于向省里不同信访部门汇报安抚民心的工作情况,这才是最辛苦的差使,尽管汇报内容出自一个模子,大同小异,可万一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调查下来,首当其冲的责任人就该是他区长了,此类欺上瞒下的罪名不乏例证啊。风险与收益向来是共存的,度过了风险期就是收获季节了,所以,邢区长升迁副市长,替代凌副市长的位子,名正言顺。但好事总难以成双,壹号在提名邢区长为副市长时,老头子动用人大常委会的权力给否决了,理由很充分:一个刚受过行政记大过的区长在一年半的处分期限内是禁止晋升的。为此,老头子让人大办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小册子送到了市委办,破天荒地给市委做了一次深刻的普法宣传,甚至在电话里跟省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直接叫板了,有理有节,理直气壮,省委拿这个土霸王也没辙。壹号只能忍气吞声,知道权力机关就是法律小册子多,那些册子是刚性的,再加上刚性的人大主任,这回是无法达成君子协定了,因为壹号这边无法提供等价交换物,而老头子在官场这么些年从没做过折本买卖,也算给自己在“氮肥厂事件”上出了口闷气。
我给领导开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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